把群众烦心事办成暖心事
发布时间:2023-04-07 12:10:51 来源:法治日报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曹春华 宋玉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反诈宣传、调解纠纷、集中执行……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国两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全国两会精神在法院工作中落细落实、全面覆盖,广大法院干警用坚守和付出,把一件件群众的烦心事办成了暖心事。

反诈宣传深入田间

“养老投资需谨慎,高额回报要小心。科学保健防骗局,理性养老享健康。守住养老钱,幸福享晚年。”为提高群众对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辖区群众财产安全,近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驻拜城县老虎台乡科台克吐尔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队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守护好各族群众的“钱袋子”。

活动中,志愿者组成两支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小分队,以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入户“微宣讲”的方式,普及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的特征和危害,现场讲解常见养老诈骗套路手法、举报方式,引导老年人精准识别各种“陷阱”“套路”,提醒老年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如遇可疑情况,多与子女商量或立即报警,切不可随意转账,让诈骗分子得手。

针对老年人留守在家、年龄较大且防骗意识和能力不足的特点,志愿者们特别制作了内容浅显易懂的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材料,提醒群众熟知诈骗类型、了解诈骗套路、牢记防骗口诀,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袋子”,进一步提高了当地群众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的普及率,增强了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营造了打击养老诈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当庭履行化解矛盾

近日,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案件成功调解,被告当庭给付欠款4万元。

2021年3月,被告库某在原告库车某农机销售部赊购一台农机及零配件,双方签订了《赊销合同》,合同约定库某现场给付1万元,尾款5万余元分三期于2021年10月30日之前付清,如果库某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的,将承担违约金及利息。合同签订后,某农机销售部向库某交付了农机及相关配件,库某当场给付1万元。合同期满后,库某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农机款。近日,该农机销售部将库某告上法庭。

办案法官古尼沙·那买提接到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当事人陈述。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以案释法,告知拒不支付欠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建议双方互相理解,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分歧。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库某当庭给付原告库车某农机销售部4万元,其余案款原告自愿放弃,本案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春雷猎赖”集中执行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月24日,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春雷猎赖”执行专项行动。

乃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2年1月因欠阿某8.5万元,经法院调解,两人达成调解协议,乃某承诺在2022年10月前将全部案款归还,到规定时间后,乃某未按时支付,故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乌什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乃某要求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乃某态度强硬,拒绝履行。

在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找到乃某,劝诫乃某积极履行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乃某态度强硬,仍不还钱。

经执行法官网络查控反馈,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住房公积金存款,核实后符合强制扣划的条件,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存款5.5万元进行强制扣划,加之集中执行活动前期划扣的3万元,至此本案执结。

开展“春雷猎赖”专项执行行动中,乌什县人民法院拘传49人,拘留两人,执行完毕结案4件,和解终结结案3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4.25万元。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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