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区三中收饮水费被通报后,又有两所学校被指收饮水费
3月31日,华商报报道了西安市长安区第三中学收取学生饮水费一事。报道后,长安区第三中学停止收费并表示将逐步退费,长安区教育局认定收取饮水费属违规,并在全区学校摸排。
(相关资料图)
近日,又有长安区两所学校家长向华商报反映,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费。
长安区第三中学虽然停止收费 但一些疑问始终没有解答
3月28日,华商报收到长安区第三中学家长投诉,称近期因学校饮水设备更换,需要充值水卡才能饮水。华商报对此进行了持续追踪报道,报道后,长安区第三中学提供情况说明,表示收费是因为之前供水试运营期间发现诸多问题,为了规范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用水习惯,以及制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学校引入第三方公司对饮用水设备及管道进行维护管理,公司向学生收取直饮水成本费。
学校决定停止收费,已收取费的学生逐步进行退费,目前已为学生提供加热的饮用水,后续争取用经费解决学生饮水问题。
对于长安区第三中学的回应,还存在一些疑问:第一,学校是引入第三方公司,收费也是由第三方公司进行收费,但之前学生家长反映的却是老师在教室口头通知收水费?第二,在记者调查采访中,学校党政办工作人员称更换饮水设备费用可能需要80万的情况,这笔费用是否经过公开招标?
对于上述疑问,记者先后于3月31日、4月3日、4月6日三次向长安区第三中学了解情况,前两次得到的回复都是领导因事不在学校,无法接待解答,最后一次在听到是记者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长安区教育局称摸排未发现收取饮水费 仍有家长反映学校收取学生饮水费
4月3日,长安区教育局认定长安三中收取学生饮用水费行为属于违规,并且对此情况进行了全区内部通报,要求其他学校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开展全区学校饮用水是否收费与卫生安全问题摸排。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他们摸排的学校并未发现有收取学生饮水费情况。
可近几日,华商报陆续收到一些长安区学校家长反映,自家孩子所在学校存在收饮水费的问题。
长安区兴国初级中学一家长表示,孩子学校与长安三中同样是充值水卡饮水,一学期的花费大概在50元左右。
长安区郭杜街道香积寺逸夫中学一家长称,之前学校都是免费为学生提供饮用水,最近老师却在家长群中通知,要求每名学生交饮水费,共两个学期(8个月),每人每月5元,共计40元,“交了水费之后孩子反映饮水没有限制了,没收费之前虽然也是桶装饮用水,但喝完就没有了,我孩子经常要从家里带水去学校,现在是想喝多少有多少。”
一学校称收费的是第三方公司 另一学校已退饮水费
4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长安区郭杜街道香积寺逸夫中学,在学校饮水房中看到堆放的桶装饮用水,记者提出采访要求时,学校门卫表示需要向领导汇报,进校寻找后表示领导没在无法接受采访。
4月6日,记者联系到长安区兴国初级中学,学校一工作人员表示学生确实是刷卡饮水,但收取学生费用的并不是学校而是第三方公司,学校老师没有通知让学生交水费,采取自愿原则,当记者问到除刷卡饮水外,学生是否有其他途径饮用热水?该工作人员则表示没有。
4月6日,记者再次前往长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最近领导外出进行中考体育相关工作,暂时无法进行解答,随后将记者疑问记录,表示之后会给领导汇报。
4月7日下午,记者从学生家长处了解到,目前长安区郭杜街道香积寺逸夫中学已将先前收取学生的40元水费退还。
2011年就明令禁止收取饮水费,为何现在还有学校在收取?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2011年8月发布的《陕西省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124号)》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不得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4月7日上午,记者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此政策目前仍在施行中。
2021年11月,陕西省教育厅曾发布过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6起学校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其中就有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实验小学违规收取饮水费问题。
可见至少从2011年起,陕西就明令禁止中小学校收取饮水费用。
既然早有禁令,为何长安区仍有学校在收取饮水费,相关部门的监管是否落实到位?
此前长安区教育局表示对长安三中违规收取饮水费的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要求其他学校不要犯类似问题,为何通报后仍有学校在收费?
目前长安区对全区学校饮水问题的摸排进展如何?
虽然学校称根据自愿原则进行饮水充值,但除交费外,学生并没有其他途径饮用热水,那么学校的这一决定是否可以看作是一种软强制行为?
原标题:《长安区第三中学违规收取饮水费被通报后 又有两所长安区的学校在收饮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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