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关押期间家属可以去探望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看守所关押期间家属可以去探望吗?
看守所关押期间家属可以去探望的,具体规定如下:
1.只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与人犯通信、会见。或者人犯委托的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也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看守所多长时间结案
看守所多长时间结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看守所后,不同的情况结案需要的时间不同。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诉案件,结案一般需要五个月。首先公安机关应在二个月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审查起诉。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自诉案件,被告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被告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结案。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立即释放予以结案。
三、看守所时间算不算刑期
找法网提示您,看守所时间算刑期,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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