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层楼被淹,索赔这么难?
发布时间:2023-04-25 12:20:05 来源:正观新闻

楼上漏水楼下受苦,因此产生的邻里纠纷屡见不鲜。亚新嵩山路新公馆业主李女士就碰上了这样的糟心事,她向正观新闻郑在办服务平台求助称:“家中天花板及墙壁被水浸泡,理赔之路却是恼人”。


【资料图】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亚新嵩山路新公馆位于二七区嵩山南路与桂江路交叉口向西约200米处,为商品房住宅,由亚新集团于2020年建成,共计房屋3543户,小区物业公司为亚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进家门我都吃惊了,天花板和墙纸上都是水。”回忆起事发一幕,李女士至今心有余悸。4月7日晚,她发现4楼房屋大面积渗水,顶面、墙面等位置不同程度被渗透甚至脱落。

发现渗水后,李女士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排查确定渗水位置不在公共区域,不能通过保险进行赔付。随后物业逐层排查确认,渗水点为8楼业主家淋浴头,且遭受水淹的并非李女士一家,2楼至7楼房屋都留下了不同程度的渗水痕迹。

“我家房子就像水帘洞,地板上都积水了。”5楼业主说,渗水问题发生时自己并不在家,听到邻居反映楼房出现渗水情况已是一周之后,她返家后面对屋内场景欲哭无泪,“装修入住仅1年的房屋,木地板遭到浸泡,墙体大面积渗水起皮”。

协商不成,这事得去诉讼?

4月24日,记者来到亚新嵩山路新公馆。虽然已经过去半月时间,但李女士所居4楼和5楼业主家中的墙面和地板位置,仍能看到较为明显的水渍,而李女士家中的壁纸起皮、脱落的现象也比较明显。

对于李女士和楼上业主遇到的渗水问题,新公馆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排查发现渗水位置是8楼卫生间的淋浴设备。前期物业已经与8楼业主进行过沟通,但对方已将房屋交由房屋托管公司,由托管公司对房屋进行出租经营,房主本人并不在8楼房间内居住,也未出面与李女士等人进行协商。

对于李女士等人提出的赔偿要求,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业主报警后,警方也曾进行调解,目前已明确8楼房主、租客和托管公司的责任。公司已代4楼和其他4层被淹房屋业主向8楼业主传达了索赔要求,但对方要求遭受损失的业主提起诉讼,公司将为李女士等业主的诉讼提供便利。

律师提醒:注意保留证据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损失是现实中常见的邻里纠纷类型,这类纠纷案件通常法律关系明确,但关于漏水原因、损失价值的确定,双方通常存在很大争议。

他建议广大业主,在发生房屋漏水问题后,要及时查找漏水原因,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若漏水原因在于相邻业主,应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双方尽可能协商一致解决,同时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物业等进行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对漏水部位、物品损失等进行拍照、录像,留存报修、维修记录,保留相关维修费用单据。

郑在办提醒,房屋短期空置时,居住人员离家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水、电、燃气等设施是否关闭,避免出现意外情况,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

统筹:韩娟 编辑:刘婷婷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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