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讯:四川美丰: 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19:48:4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3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5,723,752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7,204,772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578,518,98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21171元(含税)

=99,573,037.84元÷578,518,980股*10股。

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7000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

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70000元/股=0.172117元/股*

(585,723,752股-7,204,772股)÷585,723,752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70000元/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5,723,75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次现金红

利分配总额为99,573,037.84元。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204,772股,即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减少,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585,723,75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04,772股后参与利润

分配的总股数578,518,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721171元(含税)=99,573,037.84元÷578,518,980

股*10股。

及调整原则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7,204,772股后的578,518,98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72117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4234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2117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年7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4日至登记

日:2023年7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

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

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

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7000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0.170000元 /股=0.172117元 /股*

(585,723,752股-7,204,772股)÷585,723,752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70000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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